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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涉税系列15:尚水智能:为解决实控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向其定向分红数百万用于偿还资金,公司已代扣缴个税 案例热点
编辑: 安世华税务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2 07:38:03   访问量: 15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水智能)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


金旭东因于 2022 年 9 月前存在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且由于其个人资金紧缺一直未予清偿。股改前,为解决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实际控制人金旭东定向分红 405.71 万元(税前),本次定向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81.14 万元由公司代扣代缴。

2022 年 9 月 30 日,金旭东取得上述完税后的分红款后,将所得资金偿还至尚水有限,用于清理其对尚水有限的资金占用。

根据定向分红时公司适用的《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022 年 9 月 26 日,尚水有限召开 2022 年第 4 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旭东先生定向分红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向金旭东定向分红。

01

问询

5.2 关于其他股东股权

根据申报材料:

(6) 2022 年 9 月,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金旭东定向分红 405.71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7) 2022 年 9 月定向分红的原因及资金具体去向,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履行的相关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02

回复


(七) 2022 年 9 月定向分红的原因及资金具体去向,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履行的相关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2022 年 9 月定向分红的原因及资金具体去向

经核查,金旭东因于 2022 年 9 月前存在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且由于其个人资金紧缺一直未予清偿。股改前,为解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问题,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向实际控制人金旭东定向分红 405.71 万元(税前),本次定向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81.14 万元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2022 年 9 月 30 日,金旭东取得上述完税后的分红款后,将所得资金偿还至尚水有限,用于清理其对尚水有限的资金占用。

2、定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履行的相关程序,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根据定向分红时公司适用的《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022 年 9 月 26 日,尚水有限召开 2022 年第 4 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旭东先生定向分红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向金旭东定向分红405.71 万元(税前),本次定向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81.14 万元,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综上所述, 发行人 2022 年 9 月定向分红符合当时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03

核查程序及意见

(二)核查意见

6、发行人 2022 年 9 月定向分红的原因为解决金旭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金旭东于 2022 年 9 月取得完税后的定向分红款后,将所得资金偿还至尚水有限,用于清理其对尚水有限的资金占用。本次定向分红符合当时《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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